2010年 高雄市縣合併改制後,原高雄市11個區與原高雄縣27個鄉鎮市,合共成38個 區,651里,18,584個 鄰。大高雄傳統上分為四個地區,即舊高雄市區、鳳山、岡山、旗山,其由來為原 日本統治時期 高雄州 所轄之高雄州轄市、鳳山郡、岡山郡、旗山郡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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